即便生活将他啃噬至此,路过他的女孩子还是会忍不住去瞧上两眼。暴晒下的体力劳动滋长了他一身精实的肌肉和扎实的体格,虽然内脏的病变让他的脸上增添了一份晦气,长时间的日照让他皮肤变得黑黢黢的,却仍然挡不住本就硬朗俊秀的五官,和顽强的精神力所显露出来的帅气。不乏女孩向他投怀送抱,但都被他一一谢绝了,而他回绝的理由也让她们十分难以理解,这个理由也让人很多关心他的好朋友难以理解。

        “为了你那个植物人弟弟,丢掉工作,沦落到现在这样,你不后悔吗?”朋友曾经问他。

        “不后悔。”他回答得斩钉截铁。

        “南豪,你就像是为了你弟弟活着的一样。脑死亡,他醒不过来了,是时候该放下了。”

        南豪于是狠狠地揍了那个大学时期他关系最好的室友,从此天涯末路。

        他知道朋友说得对。医生早已宣判了弟弟脑死亡的事实,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少年的灵魂早已经飞远了,留下来的唯有他俗世的躯壳。但他仍然坚信着弟弟有朝一日能够苏醒过来,就像当初小时候他坚信弟弟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于是他用尽各种方法攒钱,白天在工地打工,晚上熬夜用电脑做一些黑活,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就为了多延长一天弟弟在托养中心里得到的精心照料,提高那一点微茫的苏醒的可能性,哪怕自己有朝一日离开人间,也要让醒过来的弟弟吃得饱饭。

        即便他此刻坐在树荫底下抱着饭盒大口进食,心里仍在计算着,攒下来的钱还能支撑多久。

        正当他风卷残云般消灭快一半的盒饭时,手机铃声忽然响了。

        他的手机铃声是弟弟小时候在自己的生日晚宴上用英语献唱的一首歌,歌名叫做《LoveOfMyLife》,来自他们一家最爱的皇后乐队,那时候他和母亲一起坐在沙发上欣赏弟弟的表演,父亲则拿着录音机录下了这一段珍贵的歌唱声。弟弟不像他一样五音不全,唱起歌来悦耳动听。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午夜,这段声音都是他安眠的最佳良药。

        他把筷子搁到左手端着的饭盒里,右手拿起屏幕碎成蜘蛛网状的老旧手机。

        手机上显示医院来电,那是弟弟住着的托养中心,一般很少主动联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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